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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“龙江最美社会工作者”候选对象的通知

时间:2024-09-26 浏览量: 作者:党委宣传部

全校各单位:

为充分展示新时代龙江优秀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形象、优良作风和崇高品质,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,根据省委宣传部、省委社会工作部《关于开展“龙江最美社会工作者”学习宣传活动方案》要求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“龙江最美社会工作者” 推荐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。

推荐的人选须为在黑龙江省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,并需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。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,对党忠诚、信仰坚定,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热爱党的社会工作事业,为推动全省社会工作职业化、专业化、本土化发展做出突出贡献。

(二)坚持社会工作价值理念,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相关政策法规,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建设。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、社会工作师、高级社会工作师等职业资格,或取得社会工作、社会学、社会政策、社会管理、社区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。有较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,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、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,善于总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、使用、评价、激励、保障等方面的经验做法,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相关政策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,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,对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。

(三)长期从事社会工作领域工作,事迹真实感人。在省内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,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、担当意识、奉献意识,工作成绩显著、群众认可度高。能够坚持人本主义,全心全意为受助者提供优质服务,做到热心、耐心、爱心、细心服务,自觉做有情怀、有大爱、有温度的新时代社会工作者,重点推荐在街道社区、乡镇等社会工作岗位一线连续工作15年以上的基层优秀社会工作者。

请各单位择优进行推荐,每单位至多推荐1人,如没有合适人选、可以不推荐。请于9月28日下班前将申报表(一式3份,盖章)、佐证材料、详细事迹(2500字以内)、汇总表,上述材料PDF扫描版及可编辑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3035@hlju.edu.cn,纸质版交至主楼A607。联系人:邵明琛,86608307。


附件:

1.“龙江最美社会工作者”申报表

2.  佐证材料清单及复印件

3.“龙江最美社会工作者”汇总表


党委宣传部

2024年9月26日